封贵平,1965年9月生,男,侗族,贵州省从江县人,毕业于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,现任贵州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(高等职业技术学院)副院长(主持工作),教授,刑法学、法理学硕士生导师。中国法学会会员、贵州省法学会第七届常务理事、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、贵州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云岩区法院人民陪审员。研究方向:刑法学(犯罪学方向)和法理学(法社会学方向)。长期从事犯罪学及法理学的教学与研究,曾主持省级课题3项和校级课题2项,参与省级课题2项;参编教材和论文集各一部,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,论文获得省部级奖项两次。